专卖店加盟章程
 专卖店操作流程
 
 
 
 
 
 
 
1.总则


1.1 德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美公司)为寻求市场合作伙伴,拓展本公司德美系列等产品的销售市场,在各地发展加盟商,开设德美专卖店。


1.2 德美专卖店是德美公司旗下的品牌专卖店,是指有统一品牌管理、统一装修形象、统一经营模式、统一产品配送、专门销售德美系列家具等德美公司产品的专业卖场。


1.3 德美公司与加盟商为利益共同体的关系,本着“合作、双赢”和规范发展的原则制定本章程


1.4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德美公司。



2.德美专卖店加盟商条件


2.1 认同德美公司的经营管理理念与目标远景,有意于德美系列产品销售及市场开拓,诚意加盟成为德美公司的合作伙伴。


2.2 有强烈的发展愿望,愿意和德美公司共同成长。


2.3 具有在当地注册登记的法人资格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和在当地居住的相关证明,在加盟后补交在当地注册登记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4 具有良好的经营理念和市场意识,有必要的销售经验和经营管理能力,有一定的文化素质。


2.5 在当地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6 有符合经营要求的合适场地。


2.7 有符合开设相应德美专卖店的流动资金30万元。


2.8 在加盟德美公司以后,不再加盟家具行业的其他企业。


2.9 愿意承担保守从德美公司得到的一切商业秘密的义务,包括产品信息、价格信息、营销信息等。



3. 德美专卖店加盟程序


3.1 申请加盟人填写《加盟申请表》,提供相应证件。


3.2 德美公司初审合格,约定专卖店场地考察、面谈,确认加盟资格。


3.3 加盟者参观德美公司总部,考察、面谈。


3.4 通过交流洽谈达成共识,签订“加盟合同”。


3.5 德美公司负责设计专卖店装修方案、预算专卖店装修费用,加盟商预交装修费。


3.6 德美公司为加盟商提供培训。


3.7 订货,付款。


3.8 确定专卖店装修及开业日期。



4.德美专卖店加盟政策


4.1 凡加盟开设德美专卖店,成为德美公司的合作伙伴,德美公司给予经营上必要的帮助、支持。


4.2 德美公司为加盟商免费提供:专卖店选址指导;专卖店形象设计;产品陈列指导;卖场饰品布置指导;经营指导;广告宣传品、标识等产品附属物。


4.3 德美公司为加盟商提供广告支持,除德美公司集中投放的广告宣传以外,在加盟商进货达到10万元以上时给予当地广告宣传支持。


4.4 德美公司为德美专卖店免费培训导购员,培训分为集中培训和到加盟商所在地培训;在德美公司集中培训时,导购员的往返费用和食宿费用由加盟商承担;在加盟商所在地培训时,培训师的往返费用由德美公司承担,食宿费用由加盟商承担。


4.5 德美专卖店装修施工由德美公司统一计划安排,装修费用由加盟商承担,验收合格后发货。


4.6 德美专卖店内装饰饰品、销售辅助品和宣传品由德美公司统一提供,加盟商以成本价购买。产品资料和宣传单页由德美公司免费提供。


4.7 德美公司实行全国统一零售价,以零售价统一折扣向加盟商供货。


4.8 德美公司按照加盟章程规定的各项内容对加盟商及其所开设的专卖店进行管理,对违反管理规定者要求整改,整改不力中止加盟合作。



5. 德美专卖店规模和对进入市场的选择


5.1 德美专卖店实用营业面积应不小于120平方米,根据城市的实际情况,规划开设。


5.2 德美专卖店在家具市场中应处于较显眼位置。



6. 德美专卖店装修


6.1 德美专卖店按照德美公司确定的统一形式、统一标准装修。


6.2 德美专卖店装修由德美公司设计,由加盟商自行组织装修施工,德美公司按设计标准验收。



7. 德美专卖店品牌管理


7.1 德美公司的商号和德美商标及专利、专有技术是德美公司的重要无形资产,加盟商作为德美公司的合作伙伴,要承担共同保护德美公司无形资产的责任。


7.2 未经德美公司同意,加盟商不得擅自将德美标志用于与德美产品或德美专卖店无关的物品及场所。


7.3 未经德美公司同意,加盟商不得擅自将德美标志提供给他人使用。


7.4 德美公司为品牌进行广告及推广活动之前,将有关活动资料及相关信息通知加盟商,以便加盟商作好相应准备。



8. 德美专卖店导购员管理


8.1 德美专卖店的导购员是德美专卖店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德美专卖店销售成败的关键之一,必须按照德美公司统一的规范进行管理。


8.2 德美专卖店的导购员必须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五官端正,体貌无明显缺陷;


   口齿清楚,有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


   熟练使用普通话。


8.3 德美专卖店导购员必须经过规定内容的培训,经考核合格由德美公司发给培训合格证。
8.4 德美公司不定期对德美专卖店导购员进行抽查考评,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导购员将向加盟商提出整改或调换意见。


9. 德美专卖店现场管理


9.1 德美专卖店要保持卖场整洁,做到整齐,干净,无破损,不乱贴乱挂。


9.2 德美专卖店维护具体要做到:
门面 玻璃明亮、洁净,门头招牌干净,灯光无缺损;
地面 平整、干净,无破损地板;
墙面 干净,无破损,各种宣传装饰画面、荣誉牌完好无损,挂放整齐;
顶面 吊顶平整,灯光无缺损;
产品 陈列摆放美观、整齐、有序,无污损;
饰品 完整无缺损,摆放整齐美观;
杂物 所有工具、生活用具等杂物不乱堆乱放,全部进入储物间。


9.4 德美专卖店营业时间内导购员不能脱岗;导购员不能在卖场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9.5 德美公司派员不定期对专卖店进行巡视检查,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专卖店将对加盟商发出整改通知。



10. 德美专卖店业务管理


10.1 德美专卖店专门销售德美系列家具产品及德美公司其他床具、床上用品等产品。


10.2 德美公司加盟商开设的德美专卖店只能销售德美系列家具产品及德美公司的床具、床上用品等产品,不得销售德美公司其他系列家具产品,更不准销售其他厂商、品牌的产品。


10.3 德美公司对加盟商按区域管理,加盟商只能在加盟合同规定的区域内开展销售经营活动,未经德美公司同意,不得超区域进行所经销产品的销售及其他经营活动。


10.4 加盟商有权根据市场情况策划并实施促销活动,在实施前须将活动计划通知德美公司;如涉及费用分担,需事先书面形式征得德美公司的同意后方可实施。


10.5 为帮助加盟商销售,德美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进行优惠、送礼等促销活动,在与加盟商书面确认后,由双方共同完成。


10.6 加盟商向德美公司提出书面订单(传真或网络),订货单应注明所订货物的品名、型号、规格、数量等;德美公司收到订单后五天内发货。


10.7 为方便德美公司安排生产、配货计划,更好地服务于加盟商,加盟商应及时地将最新市场动态等销售信息上报德美公司。


10.8 德美公司和相关人员在工作中有不遵守本加盟章程或“加盟合同”、损害加盟商利益的情况发生,加盟商有权要求纠正,提出维权要求。



11.加盟合作中止


11.1 德美公司和加盟商双方都有权中止“加盟合同”,结束合作。


11.1.1 加盟商不遵守本加盟章程或违反“加盟合同”规定,经德美公司提出后拒绝改正或改正不力,德美公司将中止加盟合作,收回德美专卖店的特许经营授权。


11.1.2 德美公司和加盟商在合作中产生异议,协商不成,都有权提出中止加盟合作,但应提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


11.2 因加盟商责任而中止加盟合作,德美公司不承担给加盟商的任何补偿,可折扣回收加盟商的库存公司产品;如加盟商已经给德美公司造成损失,德美公司有权要求加盟商赔偿。


11.3 加盟商提出中止加盟合作,德美公司不承担给加盟商的任何补偿,可折扣回收加盟商的库存公司产品。


11.4 德美公司提出中止加盟合作,全额回收库存公司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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